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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副局长计玉健介绍,鉴于当前三峡船闸单线运行、煤炭过闸能力吃紧的现状,国家发改
委已批复同意湖北省境内部分煤炭可在三峡坝区实行翻坝转运,具体操作方式正在酝酿并拟于近日正式实施。
根据三峡工程建设进程安排,三峡双线五级船闸从2006年9月15日起开始为期一年的完建施工,南线船闸
首先停航完建,北线船闸单线运行,船闸通过能力下降60%。据统计 ,通过三峡船闸的船舶中,运煤船约占79%,国家发
改委和交通部因此规定,煤炭运输船舶凭证过闸,并对长江中上游的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湖北等省市分配了煤运通行证
额度。
煤炭限制过闸政策,对长江上游产煤区产生了不小影响,船闸单线运行4个多月来,不时有无证运煤船来到三峡
坝区水域,进而出现了自发进行煤炭翻坝转运的情况。这给三峡坝区翻坝转运的统一管理带来冲击,并且由此产生的污染和安
全隐患让人担忧。2006年底,湖北省专门向国家发改委报告,要求给予重视,并希望部分煤炭进行翻坝转运。国家发改委
经过慎重研究,同意部分煤炭翻坝。
(江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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