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4日电据新华社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民航处近日批准6家航空公司,包括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国泰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港龙航空有限公司和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自2 月1日起,调整客运燃料附加费至每名乘客106港元(短途)和438港元(长途),比现行附加费减少6%。
同时,民航处还批准了另外4家航空公司,包括捷星亚洲航空公司、巴基斯坦国际航
民航处发言人表示,此次批准的客运燃料附加费,已顾及到航空公司从燃油附加费所得的收入不应高于在相关期 间因燃油价格上升带来的成本上涨,相比其他地区所收取燃料附加费,香港航线所收取的附加费属于合理水平。此次所批准的 客运燃料附加费期限只适用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