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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天下午,专程前往北京“告状”多日的深圳市国际贸易货主协会秘书长卢慧松了一口气。当天下午稍晚时候,中国交通部网站刊登了一份“意见”,要求国际四大班轮运价组织不得执行其订立的自2007年5月15日起在华南地区提高THC(码头作业费)收费标准的涨价协议。国际四大班轮运价组织专门针对华南地区的大幅涨价计划宣告失败。
这一切都源于前不久的一份涨价通知:四个国际班轮运价组织IRA(亚洲区域内运价 协议组织)、ISAA(非正式南亚运价协议组织)、IRSA(非正式红海运价协议组织)、IADA(亚洲区域内运价协议组织)近日分别发函给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声明从5月15日和6月1日起,向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四省区的货主增收THC,加价幅度高达197%至340%。有关方面统计,此举将使深圳外贸企业一年额外增加物流成本30多亿元。“我们强烈反对这一加价行为!”深圳国际贸易货主协会秘书长卢慧表示。随后卢慧专门去了一趟北京,代表协会直接向中国交通部反映有关情况。卢慧松的努力没有白费,昨天,交通部在其网站上公布的一份《关于对四个运价协议组织在中国华南地区提高码头作业费(THC)收费标准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表示:鉴于ISAA、IRSA未依法备案其组织章程协议,因此,认定ISAA、IRSA订立的涉及中国港口的协议无效,撤销其订立的自2007年5月15日起在中国华南地区提高THC收费标准的协议,并且自即日起1年内不得在中国开展活动,各成员公司不得协商、订立、执行ISAA、IRSA涉及中国港口的任何运营和运价协议。同时,交通部还将对ISAA、IRSA各成员公司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鉴于IADA、IRA未依照交通部第10号《公告》规定履行备案中国境内的指定联络机构,而且各成员公司提交的有关在中国华南地区提高THC收费标准的备案材料不齐备,因此,交通部不接受其报备,各成员公司不得执行有关协议。
作者:记者鲁军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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