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关总署已批准黑龙江省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试点。国家质检总局、交通部的对外公告也已制发。此次 试点是将黑龙江省内贸集装箱和散货由绥芬河市过境俄罗斯,经俄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东方港、纳霍德卡港等港口,运往上海 、宁波、广州等东南沿海港口。(《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