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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航空出入境旅客健康申报手续

http://www.sina.net 2007年12月21日 12:24 产经网-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曾星记者夏文俊)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日 前联合发出公告,为便利出入境旅客通关,两局决 定,自2008年1月1日 起,简化航空口岸出入境旅客健康申报手续。

  公告指出,常态管理情况下,国内外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出 入境人员免于填报《出入境检疫健康申 明卡》。但有发热、呕吐等症状; 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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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 其制品、动植物 及其产品等物品的出入境人员须主动口头向旅检通道检 疫官员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

  各航空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简化申报手续后,要在保持现行航空口 岸旅检通道检验检疫设施不变的条件下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检验 检疫,保障检验检疫法律职能履行到位。通过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医学 巡视、红外线体温 检测,加强对出入境人员携带特殊物品的检疫巡查、 X光机抽查,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性,严防疫病传入传出。

  在遇到国内外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对航空 器和出入境人员及其携带物采取临时性 检验检疫强制措施的公告。来自 疫区的航空器必须在指定的远机位停靠;出入境人员必须逐人如实填报 《出入境检疫健康 申明卡》,并由检验检疫专用通道通行;出入境人员 携带物必须逐件通过X光机透视检查;对疑似染疫人员、患有传染性疾 病或精神病的人员,检疫官员将实行体温复查、医学检查等措施;对可 能传播传染病的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官员将采 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防止疫病疫情传播。疫情解除后,国家质检总局将发布恢复常态管理的 公告。曾星;夏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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