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确定《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分"总则"、"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与保障"和"附则"5章共38条,旨 在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交通运输信息,提高交通运输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交通运 输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
《办法》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指导、协调和监 督行业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人发现影响社会稳定,扰乱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善的有关交通运输信息的, 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及时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