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航局、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奥运期间对航空运输危险品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等奥运赛事机场停止运输危险品。
自7月1日至9月30日,公安机关暂停审批向北京等赛区城市航空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航空运输企业不得承运上述危险物品。
上述期间,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秦皇岛、青岛等奥运赛区机场停止运输危险品(医用同位素和扑灭高致病疫情所需生物和化学制剂除外),其他机场运输高危危险品必须经民航局危险品运输主管部门核准。非奥运赛区城市民用机场运输危险品(航空公司按规章规定空运属于危险品类航材除外),也必须符合包装、备案、监护等方面的要求。大型救灾行动或者国家急需运输的危险品的航空运输,应当报民航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各机场航空公司安检部门务必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对伪报品名运输危险品和在普通货物、邮件、行李中夹带危险品的,要及时移交机场公安机关查处。(记者侯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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