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net
首页 | 产业资讯 | 企业黄页 | 企业邮箱 | 搜索排名 | 招商投资 | 城市联盟 | 分类信息 |
爱问(iAsk.com)
企业服务首页 > 产经资讯 > 交通 > 政策法规 > 正文

奥运期间轻微交通事故人车须立即挪离

http://www.sina.net 2008年06月30日 09:04 新京报


  自下月8日起,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伤情轻微、车物损失不大,而且机动车尚能移动,须立即挪离现场,否则一旦造成拥堵,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昨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关于北京奥运会期间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透露了这一消息。

  奥运期间,北京各类小交通事故,一律采用“快速处理办法”。昨日,北京市交管局在通告中写明,自7月8日至10月16日,《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适用范
不支持Flash
 ** 热门点击 ** 特别推荐 ** 
我的手机我做主 新浪·城市发现之旅
企业邮箱好礼送 你的股票升了吗?
06年最新黄金通路 九招教您淘好房
围,扩及至所有在北京道路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只要事故性质属于“小事故”,即车物损失、伤情均“轻微”,且车辆能移动的,当事人就须立即撤离现场,否则即被处以200元罚款,甚至受到治安处罚。

  范围

  机动车行人相撞须离场

  去年7月1日起,北京启用《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小事故,当事双方须立即撤离现场。自7月8日起,机动车与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小事故,当事人均须立即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或报警等候交警到场。

  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规定只限于奥运期间,10月16日之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事故,不论大小,双方仍可在现场停留,等候交警到场。

  条件

  车辆损失不大必须离场

  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相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车人相撞,只要满足三方面条件:伤情轻微、车物损失轻微、车辆能移动,就属于“小事故”,须立即撤离肇事现场。

  罚则

  拒不离场可被治安处罚

  据北京市交管局通报,所有小事故应自行撤离现场但未撤离的,交管部门将拖移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如造成堵塞,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如当事人拒不执行交警的撤离现场决定,将受到治安处罚。

  【责任编辑:王霏】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学校选址不当造成事故将追究责任2008-06-10 13:31:01
中石化:茂名乙烯雷击事故无碍公司业绩2008-06-05 09:19:50
建议完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2007-12-25 10:40:45
大众联手同济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研究2007-12-07 15:21:39
快处4个月事故 "该挪不挪"将被重点处罚2007-11-23 10:21:26
交通修法明确减轻机动车事故责任2007-10-29 11:05:11
医疗事故引发医疗费纠纷 大医一院败诉2007-08-21 10:40:21
京市10起建筑安全事故责任方受严惩2007-08-20 11:16:28
征食品安全立法建议 事故频发领导受罚2007-08-13 09:53:27
食品安全事故要查管理者 有死亡将调查2007-08-01 09:41:50
北京实施交通事故处理新办法2007-06-29 09:48:57
快速处理事故 车主注意随车携带“小三样”2007-06-27 10:14:43
绍兴 撞桥事故比同期下降6起2007-06-26 10:06:40
"安全生产月":谁该为安全事故反思?2007-06-14 09:59:30
浙江安全局:全面排查消除矿山事故隐患2007-06-14 09:59:26
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老旧机械淘汰更新2007-05-18 10:00:28
案例分析:铁路行车事故救援工作最佳方案2007-05-14 11:16:42
冶金行业连发3起事故 官方通报调查结果2007-05-09 11:19:57



创业专版
 • 网友购车心得倾情展示
 • 新年祝福金猪拜年
 • 为爱情征婚交友
 • 新版大视频看大世界
 • 我的手机我做主
 • 爆笑彩铃想换就换
 • 宽频影视大讲堂
 • 投资中国新机遇
 • 城市活动大联展
 • 视频征婚现场直播
一周要闻回顾
资源禁止成品油擅自提价
建设房价在波浪式冲击下摇摇欲坠
医药中医药国际化三大障碍亟待跨越
食品2030年前全球粮食需增产
专题CCTV“致富创意大赛”正式启动
中国产经数据库
用 户
密 码
更多资讯>>
诚征合作伙伴>>



新浪产业资讯媒体合作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