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针对部分旅游景点在春节等旅游旺季乱涨价的情况,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对各旅游景点旺季门票的上涨 最高限度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明确规定,各游览参观点不得通过提高门票价格,大幅度增加职工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
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情况,旅游景点因自身成本支出大幅增加确需对门票进行调整,相 关部门必须在调价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一旦门票进行上调,那么3年内不得再次上调票价。
对于部分景点采取将普通门票和特殊门票或相邻的门票合并成联票的情况,联票价格应当低于各种门票价格之和 ,联票和普通门票应由游客自主选购。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门票价格减免政策。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 ,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及学生等应适当优惠,对残疾人、儿童等实行免票。对具有社会公益性的游览参观点,各地 要结合政府财政拨款情况从低制定门票价格或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