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和国税总局12月17日联合发布,将于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 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 的出口退税。这一举措将减少相 关粮食产品的出口,增加国内市场的供应,遏制食品价格上涨。
取消出口退税的原粮商品涉及五大类、84种。12月20日以前已经签 订的价格不可更改的出口合同,在1 2月31日之前持已经签订的合同文本 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