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命名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的通报》,命名国家园林城市34个、国家园林城区3 个。
《通报》指出,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申请,经 有关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建设部组织了评审工作。在此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命名河北省石家庄市、迁安市,辽宁 省沈阳市、调兵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