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国际商报讯 根据巴西国家轮胎工业协会(ANIP)和巴西国家外胎、内胎和翻新胎面胶工业协会(SINPEC)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行车新轮胎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的复审要求和巴西有关法律,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外贸秘书处于2006年10月31日发布SECEX74号通告,决定对中国出口至巴西的自行车新轮胎进行复审,此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有关产品的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税号为4011.50.00,不包括含凯夫拉纤维或高碳钢的轮胎。涉案企业可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系。
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