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一项指令要求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则由生产厂家来负担。根据该指令,从2009年 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到20 16年时,这一比例应达到45%。另外,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将被禁 止销售。
(应华根;郦艳艳;张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