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国记者龚志伟)日前,记者从成都市质量技监局获悉,我国首个缺陷眼镜地方召回管理办法《成都市缺陷 眼镜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结束了公示,将于今年6月1日在成都市强制实施(执行)。
届时,如果消费者在成都市场上买到了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的眼镜产品,可以根据《规定》进行维权,相 关部门也将依据《规定》有关条例进行调解处理。据介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