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日前公布2008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 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2008年,我 国棉花进口关税配额量为89.4万 吨,国营贸易比例为33%。
按照规定,进口棉花关税配额申请者的基本条件为:2007年10月1 日前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 2005~2007年在海关、工商、税务、检验检疫方面无违规记录;2006年 企 业年检合格;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
据悉,2008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30日, 由国家发改委授权机构负 责受理属地范围内的企业申请,并于2008年1 月1日前通过授权机构将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给最终用户。
(罗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