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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冠豪高新)发布公告称,美国商务部对其热敏纸初裁补贴幅度为
5.68%。
美国商务部同时裁定另几家中国企业有补贴行为。其中上海汉宏纸业有限公司补贴幅度为0.57%,属于微量
补贴;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补贴幅度为5.68%;MDCN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元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补贴幅度均为5
9.5%。
2007年9月19日,美国阿普莱顿纸业公司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低克
重热敏纸发起反补贴与反倾销合并调查,同时对原产于德国、韩国的热敏纸提起反倾销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立即明确对中国热敏纸进行调查。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也宣布正式立案调查中国低克
重热敏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行为。这是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的第7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1月9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发表谈话称,坚决反对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品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商务
部称,美方在短时间内,对中国产品发起如此之多的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已引起中国产业界的强烈不满,也向美国内产业
界传递了错误的信息。(曹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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