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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每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企业将被叫停新项目。近日,河南
省建设厅、交通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防欠工作机制的实施意
见》(下称《意见》),以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对拖欠工程款严重的地区和部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审批或转 报新的政府投资项目,各级财
政部门暂停补助资金的安排。对拖欠的工程款,各地政府要在本级财政用于建设的资金中做出安排,按资金管理渠道及时清欠
。对拖欠工程款的企业,在拖欠工程款清偿之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新的投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各级发展和改革部
门应严格审核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资金来源。对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一律不予办理审批、核准手续。
《意见》要求,各级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审批项目土地使用、规划许可时,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一
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建设部门要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双向担保制度,并重点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
,尤其是对有过信用不良记录的企业或投资人,实行强制性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要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统一的、涵盖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和信息发布平台。 李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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