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缴费
有案可据:2005年9月5日,刘奶奶去某银行缴上月水电费时被告之,银行从9月份开始,代收水电费一律不收取现金,用户可以办银行卡缴费。刘奶奶已80高龄,从未使用过银行卡,再则,刘奶奶认为银行卡缴费不如现金缴费方便。但银行称,用银行卡代收水电费是规定,已贴出公告,不办卡者银行今后就不再为他代收水电费了。
霸王条款:用户必须统一办理银行卡,不允许用现金缴费,不办卡者就不给代收水电费。
维权依据:消费者到银行缴纳水电费,采用现金交易还是划卡代扣方式,应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主决定。现金缴费应该是大多数消费者已经习惯并普遍采用的一种缴费方式,也是银行长期以来认可的合理合法的缴费方式,银行不应强制消费者必须采用划卡代扣的方式才能缴费,况且办卡还需交纳卡费或年费,给消费者增加额外经济负担。这一格式条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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