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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发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以及部分加
工层次低、污染高、资源能源消耗大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引起有关部门、企业、行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广
泛关注。
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中,禁止进口类的有77个,主要是国际公约禁止进口的、加工环节污染较为严重的
商品,如虎骨、矿砂、矿渣、纤维废料等。禁止出口类的有50 3个,主要是用于深加工的初级原材料,如板材、硫磺、泥土
及石料、金属原材料等商品,加工贸易企业进口这些原料商品仍可享受保税待遇。禁止进出口类的有224个,主要是加工层
次低、高耗能、高污染的商品,如矿泉水、煤炭、沥青、可燃气体、农药类产品等。
为什么要出台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商务部产业司王琴华司长说,主要是为了不断优化加工贸易商品结构
,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协调发展。
新一批禁止类目录涉及804个税号商品,占全部进出口商品税号总数的6.5%,且对原料类商品的管理方式
为禁止出口,不会影响加工贸易企业进口原料用以深加工生产。新目录主要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化工、冶炼类产品,而目前
我国加工贸易的75%为机电产品。因此,新一批禁止类目录的发布,不会对加工贸易产生大的影响。
(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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