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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曾强 通讯员 涂杰 艾兴)武汉市物价局昨日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规定的范围内如果商品调价超过相应幅度,武商量贩、家乐福、武汉煤气集团等5家企业必须备案。如果市民举报这5家企业不执行干预措施,一经查实最高可获奖励2000元。
据了解,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武商量贩等5家企业在经营上述商品时,一次调高价格4%及以上、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及以上、三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 以上的,需在调价后24小时内书面向市物价部门备案。
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相关人士解释,须备案的企业都是在汉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企业,未列入目录的企业调价暂时不用备案。
他表示,欢迎市民举报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一经查实,市物价局将依法给予2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12358。
具体有关规定,企业可登陆武汉市物价局网站(www.wh—price.gov.cn)查询。
实行干预的企业和商品种类
武商量贩、中百仓储、武汉中百便民超市、家乐福、武汉煤气集团公司。
成品粮(籼米、粳米、挂面、面粉)、食用植物油(包括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调和油)、猪肉和牛肉、鸡蛋、牛奶、瓶装液化气6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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