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本经济贸易工业部根据其《电器和材料法》发布部级条例,要求输入日本的空调、电风扇、换气扇、洗衣机 、电视机5种电器,须用日文在容易识别的产品部位标明制造年份、安全使用寿命标准、超龄家电事故防范等内容的标签,并 拟于2008年4月批准实施。由于超龄使用的电器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近年来日本发生多起因使用超龄家用电器死伤事故 ,其在日本已经引起官方和消费者的普遍关注。随着我国对日本贸易的不断增长,出口电器产品的"小"标签已成"大"问题 。由于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原因被禁止出口或出口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