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增加对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措施 ,并将降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的市场门槛,进一步拓展退出机制。
《规定》将明确商务部为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部门。商务部将加强对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管,并 给予一定的金融支持:明确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领域的市场门槛将进一步降低,特别是对普通合伙人的资格要求条件,改为"外方在申请前三 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6000万美元,且其中至少3000万美元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中方在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 资本累计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3000万元人民币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