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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本报报道了东坝“黑超市”售沃尔玛垃圾食品一事。昨天,沃尔玛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并向本报提供了超市与负责处理垃圾的北京春秋运输服务站的合同。经记者调查,这家运输服务站并不具备处理垃圾食品的资质。目前,沃尔玛正在调查当初签署合同的过程。
沃尔玛公布垃圾处理合同
昨天上午,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公共关系总监董玉国表示,目前沃尔玛超市在全国的各个分店均在进行检查,并感谢媒体的监督报道。董玉国说,在检查中确实发现一些环节存在问题,如部分过期食品可能没有100%进行粉碎处理。
董玉国介绍,经沃尔玛超市资产评估部调查,北京春秋运输服务站为北京沃尔玛超市知春路店、大郊亭店、宣武门店3家分店进行过期垃圾食品处理。本报报道见报后,北京沃尔玛超市马上与北京春秋运输服务站解除合同,并对过期食品外流展开调查。
沃尔玛超市知春路店与北京春秋运输服务站的合同显示:自2005年9月1日起,北京春秋运输服务站负责该店的垃圾运送和处理。2007年9月1日,双方续签至2008年8月31日。因黑超市售过期食品一事被曝光,这一合同提前结束。
合同中写明,北京春秋运输服务站作为乙方,承担沃尔玛超市知春路店的垃圾清运工作,这其中包括对垃圾的装卸、运输,并以合法的方式处理。合同中还约定乙方“不得自盗”。
记者注意到,合同落款处,乙方并无法人代表签字,只盖有北京春秋运输服务站的公章。
春秋服务站无从业资质
合同签订之后,春秋运输服务站开始负责沃尔玛超市3家分店的垃圾运输处理,直至东窗事发。然而,记者调查了解到,该服务站并无运输垃圾的资质。
经查,北京春秋运输服务站属个体商户,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记者从北京市市政管委了解到,目前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是由环保局和工商局共同监督进行深度填埋。公司从事垃圾处理,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提交申请,并在注册资本、运输工具、办公场所及监测管理制度等方面有严格规定。经查询,北京春秋运输服务站并无行政许可,不具备进行垃圾处理的资质。
昨天下午,北京春秋运输服务站负责人张春秋表示,他们确实没有处理垃圾的资质。但他同时表示,当初是一个朋友拿着公司的执照和公章与沃尔玛超市签订合同,他和服务站的法人代表边晓敏并不知道此事,对于贩卖过期食品一事也不了解。他表示,目前公司正在配合工商部门调查,不便透露详情。
沃尔玛调查合同签署过程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公共关系总监董玉国表示,沃尔玛一方面配合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另一方面在整个事件中寻找自己内部的问题。
作为一家大型超市,沃尔玛当初是怎样选中一家没有资质的个体商户为其进行垃圾处理?是否对其运营能力和资质进行过核查?对于记者的这一系列问题,董玉国表示,因合同签署于两年前,目前超市资产评估部门仍在对合同签署过程进行调查。如有结果,沃尔玛会第一时间告知媒体。
记者 王鹏 文静 实习生 吕彦妮
【责任编辑 邹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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