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经过四次审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表决稿)》 在11月30日闭幕的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终获通过, 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不但加大了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而且 确立了食品召回制 度。条例对违法的处罚金额作出了新的规定,将“对 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并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对销 售者、餐饮经营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参与修改该法 的专家表示,将处罚的最低金额提高,主要是考虑 到不少食品生产者、 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与违法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