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将从2008年4月1日起实施。该条件规定奶粉企业使用生 鲜奶原料比例须超50%,液体乳生产企业所用原料乳必须全部使用生鲜牛羊乳(复原乳除外)。
该条件还要求新上的加工企业日处理原料乳能力须达到200吨以上,并且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在6 0公里以上;另外,新上加工项目或者企业选址须在交通方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