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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众多钢铁企业的合作中,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简称CRSC)
了解到企业应对REACH的困扰
的同时,也普遍存在应对REACH的误区。对
此,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对钢铁企业提出如下针对性的建议。
我国的钢铁制造企业面对REACH法规,最重要的是要分析自己的产
品在REACH法规下的身份,明确自
己在REACH下的义务,确定自己的角色:
1)产品是属于配制品?还是属于物品?
2)若是配制品,则要确定配制品中含有哪些组成成分?各组分各
自的出口吨位数是多少?需要注册什么物质
?准备如何完成注册等相关
程序?
3)若是物品,是否含有高关注物质?是否需要向欧盟化学品署进
行通报:什么物质需要通报?如何进行完成
通报程序?
4)为产品的下游用户编写符合REACH法规的SDS。
案例分析
某钢铁合金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向欧盟年出口硅锰合金、热轧卷
板分别为4000吨和10000吨。
根据上面提到的步骤进行判断。
1)基于欧盟REACH法规中关于配制品及物品的定义(配制品定义为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的混合物
或溶液。该混合物是生产者按照一
定的比例人为进行混合而得。例如合金、鞋油、洗涤剂等。物品定义为
在制造过程中获
得特定形状、外观或设计的物体,这些形状、外观和设
计比其化学成分更能决定其功能。例如:玩具、鞋子等。)前者硅锰
合
金属于欧盟REACH法规中的配制品,而后者热轧卷板则属于物品。
2)硅锰合金属于配制品,该企业通过与供应商及自身技术部沟通,
获得硅锰合金(常见牌号FeMn68S
i18)的组成成分分别为锰、铁、碳、
磷、硫及二氧化硅。锰在锰硅合金中成分比例大于34%,而二氧化硅、
铁、磷
的比例分别小于35%、3%、0.02%,硫则不确定。所以估计得到各
自的出口吨位数锰、二氧化硅、铁、磷分别为1
360吨、1400吨、120吨、
0.8吨。确定需要注册的物质为锰、二氧化硅及铁。公司领导层综合考
虑成本效益
、欧盟市场及REACH法规复杂程度等因素,决定交由欧盟REACH
事务唯一代表中国检验检疫REACH解决中心进
行预注册及注册程序,而
非选择在欧盟境内专门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来应对REACH。
3)热轧卷板属于物品,该企业与供应商及自身技术部沟通,获取
详细的物质清单。由于欧盟化学品署关于《
高关注物质》清单还在更新
中。化学品管理局将在2009年6月1日首次提出优先列入"须授权物质清
单"物质,并且
清单里的物质将每两年更新一次。公司领导层考虑到人
力成本、REACH专业技术等相关因素,交由欧盟REACH事务
唯一代表CRSC
处理通报事务。
CRSC则根据企业提供物质清单,对照欧盟化学品署每次更新的《高
关注物质》,一旦发现含有需通报物质
,即刻制作卷宗完成REACH法规
框架的通报义务。通报的内容应包括:生产商名称、注册号(如果该物
质已注册)、
物质特征、物质分类、产品物质用途及产品用途及吨位数
等相关信息。
4)欧盟的REACH法规规定,产品的供应商有向下游用户传递物品中
含有的高关注物质信息的义务。因而
一旦下游用户要求了解高关注物质
的相关信息,物品供应商必须在下游用户提出请求的45天之内向他提供。
所以该企业
必须进行REACH的符合性评估来应对REACH法规可能对自身造
成的影响。
梅玲笑;余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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