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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钟南山表示,一味调低药价,可能导致药品“降价死”,建议设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成本
核算后,通过专家评定药品合理价格;对于一些有需要的药,有时还应考虑适当地调高价格。
药品降价是目前我国老百姓非常敏感的问题,药价问题也成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症结所在。20
05年9月,国家发改委宣布对22种常用药品实行降价。2006年8月, 国家宣布99种抗微生物药品调低最高限价标准
。在经历22次药品降价后,记者调查发现,一些降价药品已经遭遇“降价死”。
降价药品遭遇不测
日前,记者对北京的一些医院和连锁药店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一些列入降价目录的药品已经撤柜,目前已
经有十几个列入降价目录的药品无法供货。北京京卫大药房的相关人员反映,像替硝唑注射剂、头孢呋辛酯、加替沙星等多种
药品都已断货或者难以按时供货。
北京一家医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医院的一些降价药品供不应求,本来可以正常供货的药品,在药品降价
政策实施后,厂商就因各种原因表示无法供货了。
在今年1月26日开始执行的国家发改委第21次药品调价目录中,临床注射用辅酶A冻干粉针剂每瓶(1
00U)最高零售价从原先的十几元猛然降为0.41元。骤然下降的价格让诸多生产企业因无法承受而纷纷停产,不少医院
出现缺货现象。由于库存不多,现在很多医院都在为拿不到辅酶A而着急。
面对药品的一次又一次降价,北京一家药企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降价后一些药品的价格过低,实际上制药
企业单纯采购原料的成本就已经超过这个价格,生产厂家、药品供应商等多个环节无利润,药企决定停产这些药品。但也有一
些药厂把国家明令降价的药品回收,换个包装冒充“新药”上市牟取暴利,经过“变脸”后的药品一下子就成了高价药。据介
绍,已经不常见的普通红霉素药品,“变脸”后市场上有47种名称,价格居然是普通红霉素的10倍。
“药品降价仅凭行政命令不行,一旦利润下降,药品生产企业肯定会做相应调整。”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药品改规格、改剂型是被逼出来的。因为如果不改,企业就难以生存。”
药企上书陈诉药价之困
据悉,3月1日,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在北京召集100多家医药企业开会,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讨
论向国务院提交的《关于改革“以药养医”机制的建议》,同时征求到场企业意见,拟提出《关于支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建
议》。
据悉,在这份名为《关于支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征求意见稿中,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认为,单
纯的药品降价,不能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此前,早在国家发改委酝酿第17次大幅度降低部分药品价格之前,就有包括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内的24
家医药行业协会联名上书国务院,反对采取以行政手段强制降价这种办法。目前,包括丰原药业、上海第一生化药业等企业都
已向当地医药协会或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报告,希望能够重新对辅酶A价格进行调整。
据了解,在我国公立医院的支出中,政府投入只占7%,有的三甲医院甚至只有3%,其余的支出均要靠医
院自筹解决。在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医院往往通过药品价格加价收入弥补其所需的运营和发展费用。
国家发改委2005年的统计显示,全国医院药品平均进销差率超过42%,而国家规定医院还可以在此基
础上加价15%卖给患者。换言之,目前医院实际加价已经是国家规定的近3倍。
合理定价须成本透明
有药企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众多药企面临生存危机,药价虚高不是一个定价程序就可以解决的。药品降
价只是治标,并没有触及医药体制的深层矛盾,要想治本,核心是改革“以药养医”的体制。
全国政协委员钟南山表示,一味调低药价,可能导致药品“降价死”,建议设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成本
核算后,通过专家评定药品合理价格;对于一些有需要的药,有时还应考虑适当地调高价格。
钟南山建议国家发改委、物价等部门联动,对于药品定价问题,在成本核算后,由专家联合进行评定,最终
定出合理的价格,而不是一味地调低药品最高限价。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药价虚高的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的体制。有关专家称
,在国家现行的政策制度安排下,医院既提供医疗服务又提供卖药服务,这种医药不分业的现状将开方和卖药的经济利益直接
联系在一起,导致医生争开高价药以得到高额回扣、高额奖金的情况出现。
“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制度,单纯的依靠药品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挂网采购、药房托
管等降低药品价格是很不现实的。”
该人士指出,“一味降价而不从实际出发,不但不能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
问题,还可能加剧医患矛盾,不利于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已注意到药品招标一招就死,药品降价一降就退市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日
前表示,今年将加大力度,重点对虚假广告、“一药多名”、药品改头换面等违规行为进行规范和整顿。
据悉,国家发改委2月25日出台《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规定制定医药价格,必须经过成本价格
调查、专家评审或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讨论、集体审议的程序。这一守则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业内专家分析指出
,《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最核心的环节在于成本透明,如果能够做到成本透明,药品定价机制就会逐渐使药品去掉过多的水分
而回归其本来的价值。而成本透明要成本监审来保证,但成本监审存在着执行上的现实难题,因此,科学制定医药价格首先要
在药品成本监审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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