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严格规定。
这八条禁令是: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本人及配偶、子女违规持有或变相持有医药企业股份、股票;严禁向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规向食品药品企业、中介机构收取讲课费、顾问费
为保证禁令落到实处,国家药监局还制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即对违反八条禁令,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