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开始,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实行新的定向转诊制度。该市卫生局规定:患者病情符合急诊和危重指征的、 连续三次门诊不能明确诊断的,或者有难以解释的症状以及经规范治疗、完整疗程后或疗效不清,或症状继续加重的,均应及 时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上一级医院转诊。
新颁布的《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转诊管理规定》同时指出,超越社区卫生
该市卫生局有关人员介绍,要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守门人"作用,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主治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审核把关,根据病情需要及时进行转诊。提倡病人按分级诊治标准和程序首诊在社区,在规定的范围内 实施转诊。
《新民晚报》200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