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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许红洲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9日发出通知,调整188种中成药的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6%,最大降幅52%。调整后的价格将于4月16日起正式执行。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纳入此次价格调整范围的这188种中成药,主要是专科类用药,包括妇科用药、眼科用药、耳鼻喉科用药、骨伤科用药、皮肤科用药和外科用药,涉及600多个具体剂型规格品。除少部分廉价药品价格维持不动,大部分价格进行了 下调。按照2006年市场销售金额匡算,预计降价金额为16亿元左右。
至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将纳入药品政府定价目录内的所有中成药价格全部调整了一遍,此前已先后调整了内科用药和肿瘤用药共计300多种中成药的零售价格。
药品销售实际加价率也将进一步降低。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同时降低销售相关药品的实际加价率,并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超过75元。
发展改革委要求加强对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
医疗机构销售降价药品数量同比发生明显变化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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