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讯为加快发展社区医疗体系,广州市政府近日决定,市民 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时的医疗费给予1 0%的补助(不包括药费 和超出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医疗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行动不便 或老年患者的要求提供上 门出诊、设置家庭病床服务,政府给予适当补 助。
广州选择了以社区卫生服务为突破口,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 问题。广州市
记者了解到,2007年广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 年20元,2008年提高到每人每年 25元。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对社区基本 医疗的补偿机制,政府对广州市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时的医 疗费给予 10%的补助(不包括药费和超出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医疗费), 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行动不便或老年患者的要求提供上 门出诊、设置 家庭病床服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