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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中国少数民族医药论坛如期举行,来自全国民族医药界的
专家、学者以及企业界代表就民族医药的产业
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发
展方向等进行了深入研讨。专家们认为,民族医药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
展民族医药的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继
承传统与创新之间做好平衡,是民族医药产业化的重大课题。
民族医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巡视员许志仁指出,就整个医疗体
系而言,民族医药在治疗一些带有地域特点
的疑难症、慢性病方面,相
对于西医和传统中医具有明显的替代性和互补性。发展民族医药不仅具
有经济价值,还有巨大
的文化价值。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诸国本表示,民族医药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
有一部分口耳相传的民族医药,是典型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所长柳长华指出,长期以来,
当我们在努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传统医
学的继承发展、在利用现行
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传统医药的同时,中医“后继乏人”、中医“西化”
以及对传统知识的“不
当占有”阴影却挥之不去。民族医药依靠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的提出,为中医学的继承发展打开了一扇生存之门。
民族医药产业化必须依靠科技创新
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藏、蒙古、维吾尔、彝、瑶、傣等
15个民族设有本民族医的医院,共计19
5所;民族药生产企业有156家,
民族成药发展到近千个品种;还有14所教育机构开展了藏、蒙古、维吾
尔、傣、朝
鲜、壮、苗等民族医药专业教育。民族医药已经越来越多地
走出民族地区,为更广泛的大众服务。
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端智表示,加速藏药产业现
代化,必须依靠科技和体制创新,要在继承
传统藏医药理论的基础上,
以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为中心,引进吸收先进的生产技术,加快藏
药生产新技术、新工艺
的推广应用。同时,充分发挥高原生物资源优势
和产品市场优势,不断延伸产业链,培育具有高科技含量、高技术附加
值
和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以主导产品带动藏药产业的发展。
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亟待创造和保护
端智呼吁,对民族医药,国家应当在科技政策方面对民族医药传统
炮制工艺的系统的专项技术研究等给予特别
关注和扶持,助其形成完整
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医药专利技术体系,既不断创新,又保持民
族医药特色。
云南黄家医圈院长黄传贵呼吁,建立民族民间医药学的专门科研机
构和网点,引进使用当代科技成果和经验方
法,尽可能地缩短民族民间
医药学的科研周期,争取早出成果,快出成果。建立民族民间医药研究
奖励基金会,资助和奖
励民族民间医药学的研发项目。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处长车明凤介绍了中药知识产权的保
护方式和国外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车
明凤还介绍了其对中药知识
产权保护框架的设想,他建议,在创新源头上,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
门保护制度,同时修订
专利法,增加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相衔接的实质性
条款,在创新技术方案上给予保护。另外,修订《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使
其与源头保护制度及新的专利法相衔接,在创新终端上建立中药品种
保护制度。
本报记者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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