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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市将在去年二级以下医院全
面实行药房托管(把医院的药房委托给企业
经营管理)的基础上,今年
将在三级医院试点药品集中托管,医药分开改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11
月2日《扬子晚报》
)。医药分开有利于打破医院对药品的垄断权,有
利于打破医院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的格局,促使医生把更多工夫用在
钻研医术为患者治病上,可望有效缓解患者“看病贵”之苦。但是,要
使这项改革措施真正惠及广大患者,至少需要解决好
以下三个问题。
其一,实行医药分开,是不是一定要所有的医院都不开药房,一律
让患者拿了处方到外面药店买药呢?对那些
病情严重甚至危在旦夕,需
要紧急用药进行抢救的患者而言,要求先在医院开处方,再到外面的药
店买药,是不是有些太
不现实也太残忍了呢?当然,解决这个问题并不
难。国外医院大多也实行医药分开,但它们同时设有内部药房,向患者
平
价提供急诊用药、特殊用药和一般常备药品,并严格规定医院不得从
中盈利。我们的医院在这个问题上,只是从自己经营药
房转为只保留内
部药房,应该是一个很顺利的过程。
其二,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医院尽管对药品的内
在质量不承担直接责任,但对于药品进入医
院后,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
破损、冻坏、热坏、虫蛀等质量问题,以及对临床使用过程中由于医嘱
不当或使用方式不当产
生的质量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医药分开之
后,仍然需要继续强调医院对药品承担的相关责任,医院不得以“药不
是
医院卖给患者的,出了问题与医院无关”为由,企图把自己的责任推
卸得干干净净。
其三,从这两年一些地方进行的医药分开试点看,一些医院不再开
自己的药房,却并没有放弃对药品利润的追
求。他们的做法是,将药品
采购、供应及贮存管理工作委托给医药经营企业或有关专业机构,经营
收益由双方按一定比例
分配。患者到外面的药房买药,医院照样稳享药
品收入“提成”,称之为“换汤不换药”似不为过。
总之,医药分开虽然是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但如何拿出稳妥
可靠的方案,真正做到兴利除弊,使老百姓
从改革中得到实惠,是摆在
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面前的一个严肃的课题。
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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