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最近完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基线调查报告》显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问题尚 未妥善解决。
报告显示,29个重点联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业务用房面积为1984平方米,其中36%的服务中心 业务用房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没有达到卫生部规定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平均业务用房面积为244平方米,但有48 %的站业务用房面积小于150平方米,也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中,近39%的为自行购买,32%为租用,在自购和租用业务用房的中心中,49 %的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社区卫生服务站中,近16%的业务用房为自购,50%为租用,在自购和租用业务用房的站中, 69%的资金来源为自筹。
这项基线调查课题组负责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卢祖洵教授日前在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 市研讨会上说,租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70%左右的机构是部分或全部自筹租金,可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 问题仍然没有妥善解决。(朱旭东周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