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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奥普兰诉中大集团2006年10月19日,德国尼奥普兰客车公司就其产品设计专利受到抄袭并因此蒙受经济损
失一事,在北京起诉江苏省中大集团。该公司称,江苏中大集团制造销售的中大A9客车,完全抄袭尼奥普兰旗舰车型"星航
线"的原创设计。该公司表示,尼奥普兰"星航线"客车于2004年9月23日在德国召开的国际汽车展上首次亮相,在中
国注册了设计专利。
2005年3月的上海汽车博览会上,该公司发现中大集团推出涉嫌侵犯"星航线"知识产权的车型。中大
客车表示,尼奥普兰客车公司作为一家世界著名的客车企业,在司法部门尚未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就对外宣称中大客车完全抄
袭,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中大客车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民族品牌的合法权益。美国Zippo公司诉中国打火机企业2
006年5月16日,美国著名打火机公司Zippo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7家中国企业对美出
口和在美销售的打火机侵犯其1项商标,要求启动337调查。2006年6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表决通过,
对中国企业展开337调查;19日,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发表声明,将和全国同行联手,积极应诉Zippo公司的指控。
9月15日,美国ITC行政法官签发行政命令,根据其相关规则裁定其他应诉方缺席,恒星公司成为唯一与起诉方正面交锋
的应诉方。
温州恒星公司在经过几个月的孤独而积极的应诉后,终于与"337调查"的起诉方美国打火机制造商ZI
PPO公司达成和解,成为商标保护范围内唯一能向美国公司出口的供应商。美国爱普生公司诉中国墨盒业2006年2月1
7日,美国爱普生公司及其日本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中国在美销售的墨盒(InkCar
tridges)产品侵犯其关于喷墨打印机墨盒的专利,要求对其启动337调查。3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
对进口墨盒及其组件进行337调查并正式立案。经过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将24家公司作为此次调查的应诉方。
3月24日,国内耗材巨头纳思达特向某报发表正式应诉声明。7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经判决,
没有应诉的中国企业的产品统一停止销往美国,并审批通过爱普生申请的临时排除令。美国、荷兰公司诉中国木地板业200
5年7月1日,美国UnilinBe-heer以及荷兰Unilin、爱尔兰地板工业公司联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诉
圣象集团等中国18家地板企业的地板锁扣专利侵权。2005年7月29日,美国ITC据U-nilinBeheer公
司申诉,正式立案调查。2006年7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官裁定,圣象等三大中国地板公司联合
设计的"第7号锁扣地板"可以进入美国,中国地板行业首次获胜。
2006年7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公开337调查案初裁结果,Unilin公司的
779号专利无效。除此之外,836号专利部分无效,绕道设计产品"第7号锁扣"不存在侵权,在官司进展过程中,Un
ilin主动撤除486号专利。美国劲量诉中国电池业2003年4月28日,美国劲量电池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
中国电池提起"337条款"调查申请。5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立案。2004年6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
员会初裁认定中国企业生产的无汞碱性电池侵犯劲量公司有效和可执行的709号专利。6月9日,中国电池协会组织各电池
生产企业再次联合上诉,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初裁结果进行全面复审。10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劲量公司
709号专利因不具备确定性而无效,从而终止对中国电池的337调查。10月10日,美国劲量公司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
法院提起申诉。2006年1月25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决美国劲量公司败诉。(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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