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近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新发布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指导意见》中,加强对资 源性产品价格监管被列在“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部门11项重点工作的首位。
利用价格政策促进环境保护也成为“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的新亮点。我国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加大环境保 护价格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执行环境保护价格
“十一五”期间,我国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按照促进发展、注重公平、合理成本、公开透明的原则,对铁路、民 航、通信等垄断行业进行价格监管,从而促进行业的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
根据这份指导意见,“十一五”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促进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进一步 提高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价格环境。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