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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江西省自2005年8月以来开展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通过治乱、治散、治本、监管相结合
,不仅使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及时查处,重点矿区、重点矿种开发秩序明显好转,而且初步形成了具有
江西特色的矿产资源整合模式,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安全水平日益提高。
--以专项整治为重点的治乱工作成效显著。近两年来,江西省全面排查各种违法开 采矿产资源行为,全面
检查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全面清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钨、锑、锡、稀土等国家保
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通过整治,该省共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2649起,责令停产整顿
矿山673个,收缴非法开采的矿产品5.5万吨。
--以整合资源为核心的治散工作逐步深入。针对矿山企业“多、小、散”的状况,江西省在矿产资源整合中
大力推行规模整合、产业整合、矿区整合、矿种整合等方式,并在全国率先出台规定,明确国有矿山周边1千米范围内,作为
国有矿山企业周边探矿的资源接替区,不设他人探矿权。通过整合,该省煤矿由1173个减少到目前的762个,钨矿由1
43个整合为93个,稀土矿由140个整合为89个。
--以建章立制为基础的治本工作稳步推进。在颁布实施一系列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地方性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该省按照阳光作业、依法行政的要求,矿业权审批实行了国土资源部门窗口收件、相关业务处室
会审、会议集体研究的审批程序,并大力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全省新设置采矿权一律采取了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
使矿业权审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以强化监管为手段的矿山环境改善,安全水平提高。在大力查处矿山环境和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同时,
该省加快了“绿色矿山”建设,开展了全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矿山环境现状调查,不仅遏制了矿产资
源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现象,而且使矿山安全水平日益提高,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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