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国原油的主要供应地依次为挪威、原苏联、沙特阿拉伯和英国。
法国石油储备的大部分由代表石油经营者的“法
国石油战略储备行业委
员会”(CPSSP)通过特许经营承担。其余储备为石油经营者储备,其中
10%的储备可在法
国本土以外通过和政府协商的方式进行。“法国石油
战略储备行业委员会”是一个为国家经济发展服务的行业委员会,它惟
一的任务就是建立和维持国家的战略石油储备。
根据法律,“法国石油战略储备行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确定
“安全储备管理有限公司”(SAGE
SS)的采购计划;决定经营者需要支付
的其它费用;决定“安全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储备的销售计划。“法国
石油战略
储备行业委员会”将部分石油储备的义务委托给“安全储备管
理有限公司”完成,其余的由经营者以票据储备的形式完成。
“安全储
备管理有限公司”是一个负责完成公共任务的私有公司。法国政府规定:
“安全储备管理有限公司”是一个联合
储备公司,负责维持并管理国家
的部分战略石油储备。
建立“安全储备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推动市场的公平竞争,
减轻经营者资产负债表中强制性储备
的负担,改善紧急状况下的供应安
全和储备的区域分布。“安全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在“法国石油战略储
备行业委员会”
的批准下完成管理国家石油储备的任务,国家和“法国
石油战略储备行业委员会”对“安全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实行严格的
监
督和控制。“安全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法国石油战略储备行业委
员会”负责每天的管理和经营任务。“安全储备
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在
“法国石油战略储备行业委员会”的要求下购买石油,并且只能在“法
国石油战略储备行业委员会
”的允许下或国家的要求下卖出石油。
为了保证石油储备在法国领土上的平衡分布,法律规定行政管理部
门在征得“法国石油战略储备行业委员
会”的同意后,负责批准石油储
备的具体位置。储备的石油必须在保持总量不变的条件下进行永久保存,
石油储备的金额
、分配以及总量的改变都由法国经济财政工业部能源和
原材料总司下属的能源和矿产资源局决定。
法国法律规定:当国内某地区的石油市场出现明显短缺时,法国能
源和矿产资源局有权力要求“法国石油
战略储备行业委员会”和“安全
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动用特定的石油储备,但法国其它地区的石油储备
仓库要相应增加储
备量以维持全国石油战略储备的总量不变。当一个地
区的石油储备被动用后,有关机构必须保证在30天内恢复该地区的石
油
储备。法律同时规定,法国如要动用战略石油储备,必须与欧盟以及国
际能源机构协调行动。郑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