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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类商品服务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下月起实施
权威发布★市发改委
从7月1日起,本市对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14类价格实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未经监审不得调价;其中,将对燃气、出租车、供热等商品和服务进行定期成本监审。这是 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的。
市发改委近日下发《北京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本市对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14类价格实施不同形式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今后,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各相关单位必须开展成本监审,否则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制定或调整价格。
同时,该目录将燃气、出租车、供热等商品和服务列为定期成本监审对象,在定期监审间隔期间,经营者的成本水平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可直接将定期监审的成本数据作为定调价依据。但如果市场情况出现异常,经营者成本又发生较大变化的,仍应实施定调价监审。
市发改委表示,在成本监审中,如果经营者违反规定以及未按规定提交成本资料的,将责令其及时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成本资料少于规定内容并且不能根据成本调查机构要求补充提供的,或者提供虚假成本资料的,将不予实施成本监审或者中止实施当次成本监审,同时记入经营者成本监审诚信档案。
14种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名单
食盐销售定价成本
燃气定价成本
供热定价成本
水利工程供水、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定价成本
城市轨道客运、公交电、汽车客运定价成本
普通出租小轿车客运定价成本
高速公路通行费定价成本
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网络工程费、移址开通费、暂停恢复费定价成本
基本医疗诊疗费、挂号费、床位费和手术费定价成本
列入听证目录的游览参观点门票、月票定价成本
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公办教育收费定价成本
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环卫垃圾处理收费成本
公有住房和廉租房租金定价成本
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定价成本
名词解释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实行定调价监审和定期监审相结合。定调价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前实施的成本监审。定期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商品和服务成本按照一定的年度间隔时限实施的经常性的成本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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