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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审计中发现,国土收益流失的现象相当严重,亟待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国土收益流失主要表现在:一是征地单位不能按约定履行土地出让合同,长期拖欠土地出让金。二是国土行政主
管部门漏征欠征国有土地使用租金和分年度有偿使用费。三是地方政府在企业改制和招商引资中擅自以零地价等形式减免国土
收益。四是暗箱操作,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五是一些中介评估服务机构混淆土地等级和用途低价评估土地。六是 在地价清算
中,成本费用项目挤占国土收益。七是以占代征、以租代征,造成国土收益流失。八是将国有土地使用租金视为经营服务性收
费,变相侵占国土收益。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存在畏难情绪,国土收
益征收不力。二是地方政府干预,该征不征,未批先占,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心无力。三是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只讲利益,
不顾法规。
为杜绝国土收益的流失,我们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应采取下列措施:一是进一步理顺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
,彻底摆脱一些地方政府的不当行政干预。二是加大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土地评估真实合法完整。三是
土地行政执法人员要增强法制观念,克服工作障碍和阻力,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要加强对土地执法人员的再监督,严
查失职渎职行为。李明显;张江斌;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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