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规委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时表示,目前集体土地违法建设现象严重,去年以来,发生在集体土地上的违建量占全市违建98%。
市规委负责人表示,集体土地违法建设主要分四种情况,远郊区县基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偏差,认为搞开发就是新农村。部分乡镇、村队等基层政府在未制定或规划尚未批复的情况下,盲目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建设,还打着“新农村建设”,“农民上楼”
市规委负责人表示,在集体土地中发生违法建设是一种新情况,存在查处难、法律界定不明确等问题,而且对部分的查处缺乏经验,也缺乏很好的对策和办法。市规委将联合各区县及乡镇政府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