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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2007年中央财政已经分两批下达预算13.3亿元,第一批项目预算7.4亿元,主要支持国控重点污染
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第二批项目预算5.9亿元,主要支持全国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
财政部副部长张弘力日前就污染减排财政政策答记者问时指出,为保障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创新投入
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全面系统的财税支持政策, 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
他提出,中央财政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关停污染企业的地区给予一定财力补助,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
级。
2007年中央财政设立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监测、指标和考核体系建
设。
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国家、省、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能力建设;补助污染源监督
性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补助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用;补助提高环境统计基础能力和信息传输
能力项目;支持围绕污染减排开展的排污权交易等改革;用于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地区的奖励。
(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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