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日前表示,国土部门要严格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的管理,各级国家机关搞集资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批地,另外还要优先保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用地。
李元表示,国土部门在制定年度城市土地供应计划时,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用地,明确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另外,国土部门还将严格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管理,凡利用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的,必须严格限定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的范围内,并纳入计划管理。严禁新征用或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