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十一五”期间的各项节能减排目标,抓住影响面广、见效快、
易操作的节能减排关键环节,在较短的时间内
取得节能减排工作的突出
进展,显得尤为重要。从现阶段的情况看,锅炉改造无疑是企业开展节
能减排工作有效的切入点
。
我国在用锅炉,特别是中小型自备电站锅炉和工业锅炉与发达国家
相比热效率低,排放污染严重,制造厂数量
多,产品技术水平、工艺及
管理落后,再加上燃料不对路 和操作技术水平低,综合效率低于65%。
而发达国家的综合效
率一般是70%至80%,日本的锅炉效率能达到90%。
因而我国通过锅炉改造而提高其效率的空间很大,“十一五”期
间,经
过综合改造,大部分低效率锅炉效率提高五到十个百分比是完全可行的。
以开展锅炉改造实现节能减排为突破口优势明显。首先,企业支持
锅炉改造。企业是节能减排工作的主体,负
主要责任,也是最大的受益
者。锅炉是大多数企业耗能的最主要的设备,过高的耗能直接影响企业
的效益,增加企业的运
行成本,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和社会形象。锅炉改
造投入资金少,见效快,较短的时间内可以收回改造成本,能够为企业
带
来看得见的直接收益。其次,锅炉改造技术成熟,已经得到广泛的应
用。近几年,燃煤锅炉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等方面取得了很
大进步,来自政府的政策支持、推广力度逐年加大。工业型煤技术、燃
烧技术、软化水技术、余热利用等
大量节能减排技术都得以成功实践,
为大范围开展锅炉改造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成功范例。实践证明锅
炉改造技术上
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算的。第三,锅炉改造在组织机构
和技术支持上有保障。锅炉作为特种设备,我国建立了完备的特种
设备
安全监察机构,组建了各级特种设备安全检验部门,由国家质检总局和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锅炉制造、安装监督
检验,对在用锅炉开展定
期检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节能减排工作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在
标准化、能源计量、节能
产品认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基础保障和技术支
撑作用。作为锅炉的主管部门,完善的锅炉安全监管组织机构和工作机
制为
锅炉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持。
以锅炉改造为切入点,逐步推进节能减排,是现阶段现实可行、易
于操作、成效显著的举措,但仍存在制约的
因素。首先,与锅炉相关的
节能标准不完备。目前在用锅炉节能管理标准只有一些推荐性标准,缺
少强制性的锅炉节能标
准作为技术检测和节能监管的依据。其次,锅炉
主管部门对节能监管缺少法律支撑,难以开展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检查。
对
锅炉的主管部门而言,现在正面临有组织机构、有技术力量、有人力
资源,但无法律法规支撑,无法开展有效节能监管的尴
尬局面。第三,
锅炉节能减排检测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各地与锅炉安全相关的检
验检测技术力量比较强,但从事锅
炉节能咨询、诊断、检测、改造等业
务工作的专业机构还不是很多,原有的节能中心等单位远远不能满足当
前锅炉改造工
作的需要。各地的锅炉检验机构转变工作重心,由单纯的
安全检验转变为安全检验与节能减排检测并重,培育节能减排服务
专业
技术人员,从事节能减排工作研究,服务企业与锅炉改造相关的节能减
排工作是现实可行的做法。
要以锅炉改造为切入点,做好节能减排大文章,必须充分发挥政府
推动节能减排的主导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宣
传,引导企业重视节能减排
工作。锅炉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加强宣传,以准确、可靠、科学的计量和
对比测试数据,为企业
算清节能减排效益账,调动企业主动开展在用锅
炉改造的积极性,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争取在用锅炉
应
改尽改。另一方面要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节能
减排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资源有效配置方面,
市场和价格仍不
能完全取代政府对资源配置的有效监管,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节能监
管相对弱化,是形成粗放型经济增
长方式的原因之一。当前,依托现有
的锅炉安全监察机构,探索建立锅炉安全监察与节能减排监管相结合的
监管模式是解
决锅炉节能监管空白的有效途径,也是锅炉改造工作得以
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加强政府监管不等于强制企业牺牲经济效益
,帮
助企业采用科学合理的锅炉改造方案,不仅不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支出,
还能够明显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只有得到广大企业的支持,
锅炉改造工作才能得到进一步推广。
张立文;王忠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