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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山西省近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煤专项
行动,对5类煤矿实施关闭,对10类煤矿
进行停产整顿。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关闭的5类煤矿是:非法采矿的;已吊销证照
并确定关闭,但尚未按要求实施关闭的;证
照不全或过期、停产整顿未
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以掘代采的;私自采购、
储存和使用非法火工品
的。
同时,山西省政府还要求10类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
后才能恢复生产。这10类煤矿包括:一
是《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
在年产60万吨以下未按“一井一面(工作面)两掘(掘进点)”要求布
置开采的;二是
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劳动合同签订率、职工工伤保险
交纳率和全员培训率未达100%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上
岗的;
三是劳动组织用工管理混乱,承包、转包、以包代管的;四是超定员、
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的;五是通风系统
不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不能正常运行的;六是没有为下井人员全员配备自救器或入井人员未佩
带自救器的;七是井下
使用三轮车进行运输和使用其他非防爆设备的;
八是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规定和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的
;九是技术资料与实际开采现状不符的;十是未执行《山西省煤矿重
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存在
国务院令第446
号规定的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王癤坤;滕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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