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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正式确立建立有关环境污染
责任保险制度的路线图。两部门将于今年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
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行业开展试点工作。这是继"绿色信贷"后推出的第二项环境
经济政策。
绿色保险是继绿色信贷之后出台的第二项环境经济政策,是环保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建立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的又
一次探索。
据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制度。它是企业就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风险在保险公司投保,由
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如果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一旦事故发生,由保险公司及时对被害者提供赔偿。企业
避免破产,政府减轻财政负担,这符合三方的共同利益。但这并不意味企业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污染。因为环境保险的收费与企
业污染程度成正比,如果企业发生污染事故的风险极大,那么高昂的保费会压得企业不堪重负。
环保部门将会同保监会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开展环境污染责
任保险的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建立重点行业基于环境风险程度的投保企业或设施目录以及污染损害赔偿标准。到2015年
,基本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基本健全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
各项机制。(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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