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铁)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与湖北省政府合作开发建设的我国内陆首座核电站--湖北咸宁大畈核电站 ,于3月4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该核电站初步定于今年7月正式动工。核电项目属于国家决策的重大项目。这 项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该项目进入实质性阶段。同时,合作双方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湖北咸宁大畈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 。据有关方面介绍,湖北咸宁大畈核电项目,远离城市中心,地质条件好,为基岩地基;地震烈度低,核电站可防6级地震; 水源充足,水体弥散条件好;环境条件优,厂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