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早前陷入僵局的2008年度中日LT贸易项下动力煤交易谈判于4月28日获实质性进展。中日双方敲定中
国北方动力煤(不包括山东煤)2008年的出口FOBT价格为131.4美元/吨(5800Kcal/KgN.ARB
),比上一年度上涨93.52%,低于日澳动力煤125%的涨幅。熟悉国际煤炭市场的北京长贸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对此表示,这一结果符合当前市场预期。他也指出,由于中国错过了最佳谈判时机,所以在日本市场,中国动力煤也不可能获
得与澳大利亚动力煤同样高的涨价幅度。但中日煤炭出口谈判并未完全结束。由于山东兖矿等企业所 产煤炭与北方动力煤品质
区别较大,中日LT贸易项下以兖州煤为代表的山东煤炭价格将会单列,重新确定。131.4美元/吨的价格将会作为中日
煤炭贸易后续谈判的基准价格,以此价格为基础,进行评价和调整。我国仅有四家煤炭企业拥有煤炭出口权--神华集团、中
煤集团、五矿集团和山西煤炭进出口公司,但参与中日煤炭长协谈判的只有中煤集团和神华集团两家,五矿集团和山西煤炭进
出口公司会与日本进口煤企业单独谈判各自的年度合同以及现货合同,"但一般也会以上述基准价作为标准。
"在中日LT贸易谈判中,动力煤方面,由日方的石炭资源开发株式会社为代表,与中方的中煤集团和神
华集团进行谈判交涉;炼焦煤方面,由日本三家最大钢铁企业组成的谈判组与中方的中煤集团谈判交涉。中方其他煤炭生产企
业,如兖矿集团和同煤集团等主要出口煤炭供货方也会派代表参与,但不具备签约权。此前,中日双方因对市场判断存在差异
,导致双方谈判一度陷入僵局。本应在4月1日执行的新财年价格一直未能谈成。有业内人士说,在今年世界煤炭市场的具体
环境下,一旦日本与澳大利亚先达成煤炭交易价格协议,日方煤炭供应就会得到相应的数量保障,也就不会急于与中国达成协
议,最终中国就无法取得像澳大利亚一样高的涨价幅度。此前,在日澳优质强粘结煤价格谈判达成200%的涨幅后,日澳动
力煤谈判结果也紧接出炉,日本中部电力公司同意以125%的涨价幅度,与澳大利亚煤炭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没能抢占谈
判先机的中国动力煤出口价格,也只能参照日澳达成的动力煤价格形成。根据往年情况,基于运距短的地理位置优势,我国煤
炭出口价格同样会略高于日澳达成的合同价格。神华集团总裁凌文此前曾表示,会根据澳大利亚签订的煤炭价格来确定200
8年公司的煤炭出口价格。最新确定的动力煤基准价格基本与澳大利亚上涨125%后的价格相近。
有专业人士认为,这个结果符合此前市场涨价100%的预期,国内煤炭企业应该会感到满意。这一结果将
使得国内煤炭出口利润非常可观,应该会促使煤炭出口出现反弹。(张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