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山西省将对全省发电用煤实行临时价 格干预,全省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 均不得超过6月19日 结算价格,流通环节加价幅度不得超过6%。据山西省物价局有关人士 介绍,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期 间,全省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出矿价 不得高出2008年6月19日的实际结算价,当日没有交易的,以此前最近 一次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目前,物价部门正在对山西省6月19日 电煤销售价格进行摸底,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期间, 全省物价部门将严格 检查电煤生产、销售、运输环节的收费